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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出台全国首个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每月交4元 务工人员看病不愁

    在深圳企业工作的劳务工都可参保

    可报销近八成门诊费、六成住院费

    全国首个劳务工医疗保险办法13日在深圳诞生。深圳市政府四届二十九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使得深圳百万劳务工每月只出4元钱,便可享受既保门诊费用、又保住院的医疗保险。据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管林根介绍,到今年年底该办法将惠及300万劳务工。

    《暂行办法》规定,凡在深圳企业工作及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工,均可参加劳务工医疗保险,交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2元。其中用人单位交8元,劳务工个人交4元。劳务工个人所交由用人单位代扣代交。在劳务工医疗保险费中,6元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5元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1元用于调剂。

  按照该办法,劳务工看病可以报销近八成门诊费、六成住院费,可报销门诊药品1200种、住院药品2077种。因病情需要,经结算医院批准转诊到其他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可报销90%,其中可报销的最高报销额与参保时间挂钩。

    福群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员工武峰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前一年看两次感冒,得花一二百元。新的医疗保障制度实施后,自己每月交4元,一年48元,到医院看一次感冒,自掏腰包的钱不超过10元。若大病需住院,超过300元的部分可报销90%。

    早在1992年,深圳市就将外来劳务工纳入全市统一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但由于没有考虑劳务工与城镇职工的收入差距,缴费基数过高,劳务工缺乏参保积极性,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数百万劳务工。此后,深圳市虽多次降低交费标准,但劳务工的负担仍然不小,加上一些工厂存在不主动为外来工购买保险的现象,劳务工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十分突出。

    为解决这一问题,深圳市改革了传统的劳务工医保方式,在全国率先建立“低缴费、广覆盖、保基本”的劳务工合作医疗制度,并于去年3月在沙井、布吉、龙岗、龙华等4个街道开展试点,仅两个月就吸引了52万劳务工参保。

    据了解,深圳市布吉镇20年前就开始尝试推行带有互助合作性质的统筹医疗保险制度。《暂行办法》的出台,实际上是将“布吉模式”上升为“深圳模式”。

 

出处: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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